省份:陕西
内容:
(招标编号:YXZC-2026-00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韩城市金城街道山庄村豆制品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0.03万元,招标人为金城街道山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530余平方米的豆制品加工厂进行设备配备,其中包含:自动黄豆泡豆系统、三联磨浆机、自动智能煮浆系统、大型自动豆腐机、自动豆皮机、豆皮晾晒机等豆干机豆制品加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韩城市金城街道山庄村豆制品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韩城市金城街道山庄村豆制品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有独立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2)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3)自2026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自2026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陕西省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参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参保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
七、其他
注:报名前需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