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广东
内容:
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10楼大数据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10楼大数据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0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大学创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10楼大数据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10楼大数据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10楼大数据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本项目特定资质条件:①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2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转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报名)。磋商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磋商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
七、其他
本东莞市大学创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10楼大数据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1
采购标的: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10楼大数据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数量:1项
采购预算:310万元(其中设计费21.76万元,装修费288.24万元)
工期:110天
2.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8 本项目特定资质条件:①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2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转包。
3. 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 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11日(仅限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1 购买磋商文件(报名)地点:广东。
4.2 磋商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4.3 磋商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执行:磋商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2日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址:广东省。
6. 磋商时间、地点及事宜:
磋商时间:2026年05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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