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4月29日
(招标编号:GTZX-26-0103)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防城港码头-北海临港码头铝土矿水转水驳运供应商增补入围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80万元,招标人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铝土矿总运量暂按270万吨计。各阶段非招标采购时间,承运时间以及承运数量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执行阶段具体运量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防城港码头-北海临港码头铝土矿水转水驳运供应商增补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防城港码头-北海临港码头铝土矿水转水驳运供应商增补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路运输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无船承运NVOCC备案证书》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
服务数量超过190万吨的水路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或累计服务金额超过2700万元的水路
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其中,“水路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散货、集装箱货
运输业绩等。
注: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②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未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附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
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
继承性。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有效营运船舶要求:具有≥1艘5万吨级以上的自有(含投标人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有)干散货船或具有≥2艘5万吨级以上的租赁干散货船,船舶吨
级以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中载明的参考载货量为准。所投标船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包括①自有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
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属于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白
有船舶的,还应该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及子公司出具的同意投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无条
件使用其自有船舶的承诺②租赁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内航行海
船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海事机构备案的租赁登记证书等
相关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9日17时00分到2026年05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本文来源于: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