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上海
时间:2026-04-29
内容:
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采招2026-106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
一、采购条件
本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79.71万元;采购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规模:
1. 采购内容:落实《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沪府规〔2019〕23号)相关要求,确保浦东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根据《2026年度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拟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选取一家合格的供应商对浦东新区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开展监测工作,监测数量不少于本辖区内申报登记的(包括备案登记的)固定使用的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的20%,暂定共需抽测1561辆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2. 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之前完成1561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监测工作并提交所有纸质和电子版监测报告。
4. 采购预算:79.71万元。各供应商所报费用不得高于该采购预算,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 须系我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 具有省以上(包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认定批准的能力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需监测项目;
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9日 09:00:00至2026年05月08日 16:00: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上述获取时间内通过平台上传如下资料:无。待审核通过后通过二维码扫码方式在线缴纳工本费8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00:00
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提交etutb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送达至:上海市。
六、开启时间及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00:00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