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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高邮市抗战、瓮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4

省份:四川
时间:2026-04-29
内容:
高邮市抗战、瓮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MXDMXD)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邮市抗战、瓮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8.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高邮市古驿名城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高邮市抗战、瓮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邮市抗战、瓮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设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应提供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项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8. 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0时0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