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沂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52.26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新沂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新沂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拟对2017年6月购置的100辆宇通牌ZK6805BEVG11新能源公交车实施动力电池更换。该批车辆原配动力电池为宁德时代磷酸铁锂电池,整车电压/容量为537.60V/176AH,带电量94.6KWH。本次采购内容为原车更换全套全新动力电池,更换所用全新动力电池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及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动力电池质保期为4年,更换后的原车旧动力电池归中标人所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沂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沂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及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信用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不良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为下列情况之一:①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商;②新能源客车车辆制造商;③新能源客车换电供应商。注: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为第③种情况的,须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的新能源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7日17时00分到2026年05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经办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