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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公告: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配送以及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2

(招标编号:NBC-2026-XHGK/H-3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配送以及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配送以及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002)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配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6.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002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6.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