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ZHD-XJ1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益阳市
1.招标条件
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 (2023)8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湖南省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施工重点航段 无人机智能巡检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澧资航道”)是交通 运输部及我省“十四五”水运重点项目。2023年12月经省发改委批复:澧资航道按1000 吨级航道标准整治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航道36kn,航道设计尺度为2.4米×60米×360 米(水深×行宽×弯曲半径);改移堤防6处,移堤总长9.8km:拆除重建甘溪港大桥;航 道全线配备一类航标,配套建设航道站房1处及相应附属设施。
本项目工可方案调整后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为:河段全长36km,其中,白沙咀一保民垸大 桥14公里为湖区航道,维持原三级双线通航设计方案,航道尺度为60m×2.4m×360m(航 宽×设计水深×弯曲半径)。保民垸大桥一甘溪港22公里航道,取消原改移堤防6处,改为 单线控制航道,航道尺度为30m×2.4m×150m(最小航宽X设计水深×弯曲半径),拆除重
建甘溪港大桥:航道全线配备一类航标,配套建设航道站房1处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计划 总工期约36个月。
2.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境内。
2.3招标范围:
①服务区域涵盖本项目施工范围内重点工程,主要包括甘溪港大桥及桥区段等施工关键区
域,服务区域总长度约12公里:
②服务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无人机需同时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生产进度管理相关要
求,具体技术及功能要求如下:
I安全管理功能要求投标无人机需搭载高清变焦相机、热成像传感器等核心监测设备,具
备厘米级精准定位能力及全自动巡检功能,可实现施工现场全天候不间断监测;需集成AI 智能识别算法,能够实时捕捉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帽、不穿着反光背心等习惯性违规行为及施工现场明火等安全隐患,可准确识别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需将识别到的违规行为、安全 隐患信息及对应精准位置,实时同步反馈至配套巡检平台,确保巡检数据可追溯、可查询。
并接入项目综合管控平台。
11生产进度管理功能要求:投标无人机需支持通过预设航线进行定期巡航,精准采集施工现 场高清影像及多视角数据采集的数据经云端处理后,需能生成高精度三维模型及正射影像,直观呈现桥梁施工、混凝土浇筑等关键工序的实际进展,并可与计划进度进行比对分析需 具备每日多架次自动巡航及AI实时识别能力,可及时发现船舶误闯施工区、搁浅、偏离航 道、航道拥堵等异常情况:需配备机载喊话器,可实现对异常情况的即时远程干预,大幅缩 短应急响应时间。
Ⅲ应急抛投功能要求投标无人机需搭载专用抛投装置,可携带自动充气式救生圈等应急物
资:当发现落水人员后,系统可指引无人机精准飞行,快速抵达目标上方,实现应急物资的 精准抛投,将救生圈准确投送至落水人员身边,满足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需求。
2.4服务期:自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及书面通知之日起,2周内完成无人机机场安装;1个 月内完成无人机巡检平台对接及功能调试,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澧资项目竣工验收之 日止。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合同段,即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施工重 点航段无人机智能巡检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具 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回溯3年)至少完成过1项无人机智能巡检技术服 务工作。
注:①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文件,相关指标不一致 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文件的顺序认定。②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如未标明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委托人签字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信息技术类高级职称(或行业认可的高级资 格,如注册测绘师、PMPe认证),无人机专业飞手2人应具有中国民航局(CAAC)颁发的无 人机驾驶员执照(超视距等级优先)。
注以上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 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时间要求为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 连续3个月。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企业和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注: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注: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 (注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 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 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
午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4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将4.2.2原件,4.2.1、4.2.3~4.2.5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6日9时00分,投标 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6.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