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国信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电话010-60868695
广告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招标
栏目导航
热门阅读
热门关键字
服务招标

2026年度招标:庄河市人民法院集约电子送达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浏览次数:2

省份:辽宁
时间:2026-04-28
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庄河市人民法院集约电子送达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LJS-2026-045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庄河市人民法院集约电子送达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6万元,招标人为庄河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庄河市人民法院集约电子送达业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庄河市人民法院集约电子送达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庄河市人民法院集约电子送达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所采购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注:
A. 截至2026年5月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B. 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C.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7日15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资质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A.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B.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500.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JS-2026-0458
项目名称:庄河市人民法院集约电子送达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6万元
采购需求:庄河市人民法院集约电子送达业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注:合同到期后,采购人视中标人具体履约情况,经中标人同意,在采购内容及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招标公告内容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会议时间以前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