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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高速三大队营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浏览次数:3

省份:江苏
时间:2026-04-28
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高速三大队营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320000A001000MTFMTF)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采购条件
本高速三大队营房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4.883515万元,采购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高速三大队营房改造项目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高速三大队营房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高速三大队营房改造项目: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5)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 本项目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7日10时00分到2026年05月0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