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福建
时间:2026-04-28
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南安市中医院脱水机、包埋机等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HW-2026TP-NA00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安市中医院脱水机、包埋机等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南安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安市中医院脱水机、包埋机等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预算:45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安市中医院脱水机、包埋机等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南安市中医院脱水机、包埋机等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谈判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特定条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10时0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