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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智慧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浏览次数:3

省份:广东
时间:2026-04-28
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智慧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CG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智慧化管理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9000.00元,招标人为清远市清新区德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智慧化管理平台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智慧化管理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智慧化管理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重大的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提供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资格性审查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的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潜在供应商到代理机构处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清远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