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江苏
时间:2026-04-27
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包号:/
3. 项目名称:南通瑞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燃气窑炉采购项目
4. 预算金额:190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5. 采购需求:1套燃气窑炉。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历天深化设计图纸确认;自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历天全部设备进场,设备进场后45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安装完成后20日历天调试完成。
7. 验收标准:在具备验收条件后,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8.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起一年。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钢结构查验说明:现场钢结构工程安装验收严格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 关于分包、转包:
4.1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
4.2 限制分包:
(1) 投标人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任何工作内容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2) 若需分包的,投标人需将分包人的资质提交招标人审核及备案。分包人需具备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或劳务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5. 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6. 具有三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类似设备的业绩。
7. 必须响应甲方要求,按甲方进度需要提供足额人力资源进行加班及倒班。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5月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 具有三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类似设备的业绩。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1 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5月18日14时00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581590765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