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NLL-20260406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YNLL-202604063
2. 项目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3.预算金额:约2000.00万元,每家入选企业预计采购金额约1000.00万元,具体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4.最高限价:约2000.00万元,每家入选企业预计采购金额约1000.00万元,具体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5.采购需求:在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范围内,遴选企业资质优良、服务能力强、信誉度高、价格合理、并能全面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药品配送企业。
6. 服务地点: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7. 中标供应商数量: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择优选择2家配送企业。
8.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州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采购人将在每年年底对中标企业进行考核、评价,履约考评不合格,医院有权解除与中标企业签订的合同。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中之一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月份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评标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0. 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06日17时30分
时间: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供请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获取投标文件。
售价:500.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