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担任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发行规模及用途:PPN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人民币,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已发行的PPN本金。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最高限价:承销费率报价不得超过债券实际募集金额的1.5%/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承销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 供应商(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的机构(注: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最新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或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格(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或证券类金融机构须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同一证券类金融机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与);
(2)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WIND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WIND数据调取途径为:Wind-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统计年度选取2022年1月1日至今,勾选合并母子公司、联主实际比例,债券分类勾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工具、项目收益票据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4)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注:上述(3)、(4)款中的“近三年”均指投标截止日当日向前计算。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一家主承销商+N家联席承销商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主承销商,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评分标准得分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于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9日,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手机及邮箱)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本项目名称”。未发送或逾期发送,投标不予接受。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模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