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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朝晖南路(通胡大街-朝晖西街)道路工程腾退项目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7 浏览次数:2

省份:北京
时间:2026-04-27
内容:
朝晖南路(通胡大街-朝晖西街)道路工程腾退项目拆除工程公开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朝晖南路(通胡大街-朝晖西街)道路工程腾退项目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服务范围:朝晖南路(通胡大街-朝晖西街)道路工程腾退项目拆除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物拆除、市政工程、树木移植、水源井填埋、渣土外运及消纳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晖南路(通胡大街-朝晖西街)道路工程腾退项目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晖南路(通胡大街-朝晖西街)道路工程腾退项目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企业资质。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
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违规操作事件的发生(近三年指:2023年04月01日至今);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6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 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2)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A4纸张且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比选文件,有一项资料不全者均不接受。
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限制投标人数量。
3. 比选文件费:200元/本。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