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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武创天地”科创园装修及运营项目(EPC+O)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6 浏览次数:2

省份:湖北
时间:2026-04-26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受武汉武创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创天地”科创园装修及运营项目(EPC+O)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武创天地”科创园装修及运营项目(EPC+O)
1.2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融玺1001大厦
1.3 项目内容及规模:融玺1001大厦第12至17层(共6层)办公场所用于设立“武创天地”科创园,园区聚焦软件信息、数字智能、科技服务等产业,面向初创到扩张期企业提供产业全链条孵化加速服务。为尽快实现园区孵化加速功能,现需对第12至17层毛坯房进行设计、装修及运营。本项目建筑面积共计约7711.08平方米。
1.4 服务期限:建设工期: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工期70天);运营服务期:本项目正式开业之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每一个自然年为一个独立的运营年度。
1.5 招标范围:“武创天地”科创园装修及运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玺1001大厦第12至17层(共6层)的下列内容:
(1)EPC工程总承包部分: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审查、备案以及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按照施工图设计中所有相关内容,负责本装饰装修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及竣工验收;
(2)运营部分:负责本项目长期招商工作,负责招商推广、企业服务、客情维护、活动策划等运营管理工作。
1.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4)运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或标准并通过招标人运营绩效考核。
1.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经营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人员要求:
(1)EPC+O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EPC+O项目经理需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②注册建筑师、③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注册于本单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4)运营负责人:具备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办自运营或代运营业绩(提供运营合同或租赁合同或客户证明文件)。
2.5 业绩要求:近3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须同时具备以下类似业绩:
(1)类似设计业绩:承接过一个项目规模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
(2)类似施工业绩:承接过一个项目规模在5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6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项目;
(3)类似运营业绩:承接过一个项目规模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办自运营或代运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的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业绩,承担运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运营业绩。
2.6 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运营方担任,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EPC+O总合同及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运营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运营合同;
(7)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约定实施,承担共同和各自的责任。
2.8 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2 获取方式:投标人派代表提供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法人代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3.3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