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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宜昌市夷陵区农地整治及智慧农业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6 浏览次数:2

省份:湖北
时间:2026-04-26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夷陵区农地整治及智慧农业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709.82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夷陵玉秀粮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分三项工程,分别为农地整治工程、智慧农业建设工程和农村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农地整治工程主要对5353.13亩农用地实施综合整治,具体工程内容包括:对区域内现有老树及杂灌木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推进农用地改造与土壤改良工作并完成田间低压配电网络工程。同时,在159.11亩坑塘水面开展水源及灌溉工程建设,为项目区及周边提供灌溉保障。此外,对田间道路及进出道路进行改造,优化交通条件。智慧农业建设工程以整治完成的5353.13亩农用地为基础,完成柑桔栽植、田间管护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专项采购农业无人机及相关设施。农村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是完成村内道路的刷黑改造,改善通行条件;二是安装太阳能路灯,提升村庄亮化水平;三是对排水沟进行系统治理,保障排水通畅;四是修筑配套挡土墙,以稳固边坡、防范水土流失。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宜昌市夷陵区农地整治及智慧农业建设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夷陵区农地整治及智慧农业建设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彩色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须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复印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执业单位或聘用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提供岗位证书彩色复印件,现场专职安全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文件彩色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2026年3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带人社部门电子章)原件彩色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设计方)的“设计类”相应专业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6、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21)2号)第二章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之规定。本项目允许参与该项目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采购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和售后服务等。
2、其他: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提交成果经业主确认,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3)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