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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越州镇地税办公楼及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6 浏览次数:2

省份:云南
时间:2026-04-26
内容:
越州镇地税办公楼及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康成2026-0L-004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螺蛳区
一、招标条件
本越州镇地税办公楼及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附属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98661.94元,招标人为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越州镇地税分局办公楼及宿舍附属工程,包括花园整修、水电改造、办公室改造、钢结构加固、校园文化墙等工程。工程造价约11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8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9 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项目必需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曲靖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越州镇地税办公楼及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附属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集成2026-QL-004号
2.2 项目名称:越州镇地税办公楼及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附属工程
2.3 工期:60日历天
2.4 项目地点:越州镇地税分局
2.5 采购限价:1098661.94元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2.8 采购内容:越州镇地税分局办公楼及宿舍附属工程,包括花园整修、水电改造、办公室改造、钢结构加固、校园文化墙等工程。工程造价约11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8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9 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项目必需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5%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3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请供应商于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周末不接受报名),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购买纸质版磋商文件。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3 方式:现场获取。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曲靖市。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