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XG-2026-039。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景澜资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内蒙古景澜资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园景区活动策划与执行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3日14:10:00到2026年4月29日17:30:00。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09:30: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5月7日09:30:00。
七、其他
受内蒙古景澜资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公园景区活动策划与执行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