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得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投标人至少提供1份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今(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无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需出具无违法违规及无不良行为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出不退;领取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