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sbcg202602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一、招标项目名称:彭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运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码:scsbcg2026027;
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三、招标项目简介:
1.本项目共1个包,为采购人所涉及的燃油客运车辆提供定点加油服务,包括油品供应(92 号车用汽油、95号车用汽油及0号车用柴油)、加油服务、结算服务、网点保障及相关配套 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招标项目性质:企业采购。
3.采购预算价:550万元。
4.服务期限:1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销
售许可证》;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鉴于现行法律法规等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石油石化业、电力业、通信 通讯业等行业法人及其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有特殊规定,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 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其分支机构在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 产生的民事责任,公司是法定承担人。因此,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 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 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上级机构对该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资格性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或不实,将导致 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
12:00,13:0017:00)获取,具体办理事宜如下:
获取文件时应提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鲜章的相关资料(获取文件时不接受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料)获取。
2.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 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