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TTAQ2026-00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规范静安区中小学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为学校公开招投标选
择供餐服务单位提供指导与服务,切实加强本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提升
学校食堂供餐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对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进选
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餐服务单位积极参评。本项目拟选选出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校的对外承
包或委托经营食堂供餐服务单位参考名单。供餐服务单位参考名单选选服务周期为3年,3
年期满依照选选流程重新进行避选并确定新的参考名单,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http://sh.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查询):
(4)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和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以
上行政处罚的企业(http://sh.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5)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取得餐饮服务类、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与服
务内容相匹配的经营项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按照规定建立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业主)无违法、犯罪和失信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方式:供应商需提交以下需携带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领取选选文件并按照选选文件要求参加采购活动:线上方式:供应商向电子邮箱发送以下需携带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审核通过后支付缴纳工本费,代理机构发送遴选文件,需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
或自然人的合法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截图:(4)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sh.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一“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5)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和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因食
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企业(http://sh.gsxt.gov.cn/一一企业信用信
息“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业主)无违法、犯罪
和失信记录截图:(7)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具取得餐饮服务类、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
饮服务管理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经营项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
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
章,选选文件工本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13时0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本文来源于: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