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委托,对FJYSXM[2026]GK-009厦门分行2026年度信用卡不良资产司法清收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8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合同包01。
合同包01:项目名称:厦门分行2026年度信用卡不良资产司法清收项目;采购预算:280万元;项目内容:厦门分行2026年度信用卡不良资产司法清收项目,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1.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1.1.2 信用记录查询:
①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 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1.1.5 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
1.1.6 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1.1.7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收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包括总所及分所)。
1.1.8 投标人拟指派的律师近三年未受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机构处分。
1.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必须是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2024或2025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的执业许可证)。
1.2.2 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
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15日8:30至2026年4月21日17:30。
2.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6日9:00。
六、开标时间
1. 开标时间:2026年5月6日9:00。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