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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公告:惠州市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4-17 浏览次数:2

一、招标条件
2026年惠州市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惠州市地处东江流域核心区域,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水源地,需应对危化品运输泄漏(如苯酚、醋酸乙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次生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近年来此类事件频发,现有物资在专业化处置能力上存在短板,例如缺乏针对重金属污染的拦截设备、高效水面收油装置及精准检测仪器。一是现有物资以基础工具为主,难以满足复杂污染场景需求:缺乏重金属拦截格栅、重金属吸收剂等针对性物资,无法有效应对尾矿库或工业企业的重金属泄漏;二是水面油污处置依赖简易工具,缺少绳式收油机、充气式围油栏等高效设备;三是快速检测能力不足,需补充水质应急试剂盒、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等,以提升污染因子实时识别效率;四是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要求,需完善“一废一库一品一重”重点领域应急物资储备。现有物资在专业化、精准化处置设备上的缺口,导致难以满足“南阳实践”中“以空间换时间”的应急处置策略,亟需补充专业化物资以提升先期处置效能,减少污染扩散风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6年惠州市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惠州市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资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①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其中一项有效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①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其中一项有效资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资料)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原因和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资料)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资料)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资料)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应签订和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由各成员方盖章(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①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响应));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