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JN-2026XJ-04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EPC+O起重设备专业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952万元,招标人为通城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2952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EPC+O起重设备专业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EPC+O起重设备专业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 基本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1.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 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被责令停业;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6)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或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1.5 人员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6日08时00分到2026年04月2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