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4.2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项目分为两个包。01包:2026年5月-2026年10月食材采购;02包:2026年11月-2027年4月食材采购。(2)为国家税务总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税务局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主要配送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及其制品、冷冻食品、蔬菜、蛋类、禽类、水产类、干货调味品、面条、豆制品、百货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国家税务总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至现场报名获取。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材料、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不转包分包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且须清晰可辨)。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前来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GX-DDSW-STSC-2026-03;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4.28万元,其中:01包:37.14万元;02包:37.14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包。01包:2026年5月-2026年10月食材采购;02包:2026年11月-2027年4月食材采购。为国家税务总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税务局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主要配送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及其制品、冷冻食品、蔬菜、蛋类、禽类、水产类、干货调味品、面条、豆制品、百货等;
(6)合同履行期限:01包:6个月(2026年5月-2026年10月);02包:6个月(2026年11月-2027年4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④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⑥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获取。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材料、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不转包分包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且须清晰可辨)。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前来报名。
4. 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 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