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JLZB-2026-02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柳河县汇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8.116318万元,招标人为柳河县汇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柳河县汇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柳河县汇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柳河县汇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为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2 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2.3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凭证(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凭证(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5 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2.6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2.7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投标人须满足三级或三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3日00时00分到2026年04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3)依法缴税证明;(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5)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6)信誉证明(网站截图)。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13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