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栖霞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团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5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栖霞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栖霞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团选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南京栖霞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团选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并提供材料: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企业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如投标人所属企业法人授权,每家法人只允许唯一授权给一家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已授权省级分公司,则不可再授权子公司、市级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提供营业执照,若为授权的提供授权书。
2.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经审定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3.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提供证明文件)。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诚信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 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提供非黄牌警示单位承诺书、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处罚或失信人名单的页面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13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时00分。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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