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9台纯电动公交车电池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9台纯电动公交车电池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略;
3.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1
厂牌型号:解放牌CA6100URBEV25
车辆长度:10米
落籍时间:2020年
数量:39
电池技术参数:
箱体组合:8箱
尺寸(mm):D箱
电压(V):540.96V
容量(Ah):202Ah
能量(kWh):218.54kWh
防水等级:IP68
冷却方式:自然
通讯方式:CAN
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39台纯电动公交车电池采购;
5.供货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本次采购产品要求为非进口产品,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投标文件中可引用制造商的产品资质、厂家资质、产品专利等内容;
2.近年(202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需有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或承诺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证明;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或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接收方为招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相关报告或资信证明;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未列入以上信息的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可引用制造商的产品业绩案例;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指定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26年5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
2026年5月7日9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