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西政采磋〔2026〕08号
2. 项目名称:西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医疗设备盆底康复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630000.00元;最高限价:1630000.00元。
序号 包号 项目内容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西政采磋〔2026〕08号A 西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医疗设备盆底康复项目A包 550000.00 550000.00
2 西政采磋〔2026〕08号B 西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医疗设备盆底康复项目B包 1080000.00 1080000.00
5. 采购需求:本项目A包拟采购磁刺激仪设备一台;B包拟采购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盆底功能障碍个性化治疗系统)一台,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物理整复综合治疗系统+智慧盆底信息平台)一台。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6.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规定,在此项目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实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应当按文件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作出信用承诺。
3.2 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网站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