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31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服务人员,并承担人员招聘、管理、薪酬、五险一金、纠纷处理等全流程劳务派遣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内容扫描后以清晰的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供应商名称),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近半年的完税证明。售价:¥5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C2026002FW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3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31万元。
采购需求: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服务人员,并承担人员招聘、管理、薪酬、五险一金、纠纷处理等全流程劳务派遣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1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4.供应商磋商文件获取、响应确认:
时间: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内容扫描后以清晰的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供应商名称),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近半年的完税证明。
售价:¥5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传递方式要求、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传递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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