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33010004MGO0004000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金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金华段)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义乌市城区东南G1512甬金高速徐村互通处,设徐村复合式枢纽与其交叉,起点桩号K0+000。途经义乌市江东街道、佛堂镇、赤岸镇,东阳市画水镇,永康市唐先镇、象珠镇、西城街道、花街镇,武义县白洋街道、泉溪镇、熟溪街道、大田乡、王宅镇、俞源乡、坦洪乡、桃溪镇、柳城镇、西联乡等。本项目路线终点位于牛头山金华市与丽水市交界处,武义县西联乡牛头山隧道内,顺接义龙庆高速公路丽水段起点,终点桩号K105+298(ZK105+343)(金华段右线终点K105+298=丽水段右线起点K105+203,长链长度95m;金华段左线终点ZK105+343=丽水段左线起点ZK105+251,长链长度92m),路线全长约105.298km。其中,义乌市境内长约16.457km,东阳市境内长约1.623km(均为隧道段),永康市境内长约29.493km,武义县境内长约57.725km。全线共设置互通连接线7条,全长约11.9km。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96.31亿元,建安费约174.28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金华段)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金华段)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以上的无人机供货合同;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3日9时至2026年4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报名登记表、标书费用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14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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